公告:

欢迎您来到河北廊坊蒋彩侠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 司法部

作者:蒋彩侠律师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
司发通〔2019〕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列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018年12月14日,商务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换文对《CEPA服务贸易协议》进行了修订,将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到全国,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你厅(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参照广东、上海合伙联营实施办法,抓紧制定本省(区、市)开展律所合伙联营的实施办法,报司法部审定后实施。
  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律师工作局。
  司法部
  2019年1月16日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
特邀蒋彩侠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

电话:15832651771

1583-2651771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

110法律咨询网

Email:939997580@qq.com

执业机构:河北冀廊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10201011822761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2号河北冀廊律师事务所

积分:37991奖章:1点击量:1012977

最近访问